时间:2022-09-18 14:07:09 | 浏览:2056
根据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,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启动停车收费,收费标准如下:
一、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
1.小型汽车:停放1小时以内3元,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,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,全天(24小时)不超过 16元。24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。2.其它车型汽车:比照所占小型汽车车位计费。
二、下列情形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
1.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小型汽车和其它车型。2.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。3.法定节假日期间20时-8时停放的小型汽车。4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。
2022年1月4日起执行,试行有效期一年。
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12月30日